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下海创业规定(事业单位下海创业能不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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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无意间看见了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业的新文件,现在的政策真是苦口婆心姿态低到地板上了,手心手背都是肉的呵护感浸透了每一个文字标点符号,瞻前顾后的各种担心担保体现得足够婆婆妈妈。

脑子里蓦然就想到,众多事业单位不甘寂寞平庸的人们,应该都会逮着机会大干一场了。

成功了,皆大欢喜。

失败了,大不了再回去,从此落个心安认输。

于是,顺口就问了位百余人的事业单位领导:“这么好的鼓励政策,单位里下海创业的人一定不少吧?”

领导给了我一个高深莫测的笑(我知道潜台词是觉得我都这把年纪了还如此天真)。

然后慢悠悠地说:“一个都没有。”

如此这般,这话题也就没法继续往下聊了。

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下海创业规定(事业单位下海创业能不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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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下海创业的政策,已经优惠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保留岗位、保留返岗各种待遇,允许兼职创业等,各种条款条件就懒得一一查验剖析罗列了。

一句话总结:已经不是单纯的鼓励了,简直是在求爷爷告奶奶,再更新政策,恐怕就该奖励补贴或失败兜底了。

政策的本意,当然是想让优秀有水平的事业单位人员出去创业,增加创业者队伍的人数,提高创业者队伍的素质。

同时,可以有效纾解人满为患的事业单位现状,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的机制改革。

只是,政策制定者的思维大概还停留在几十年前,时光荏苒光阴似箭,外面的世界千变万化,政策制定者无意间成了古董。

在一条条僵死的政策条款上改进修饰,挤牙膏一样千方百计给点甜头,一方面鼓励別人创业,另一方面又十分矛盾地不断提供保障,实在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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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政策制定者和出发点,根本不懂创业的基本属性。

创业需要的是激情梦想,是心无旁骛的全情投入,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倔犟,是脚踏实地的长期坚持。

创业者是鼓励不出来的,因鼓励而下海的创业者,要么湿身就不顾一切往岸上爬,要么呛口水就呜呼哀哉。

真正的创业者通常都不留后路,他们一心一意只知道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只遵守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法则。

创业者永远是安全和安逸的对头和死敌,安全安逸与创业者气质冰火两重天,水火不相容。

绝大多数创业者性格的人,大概率压根儿就不会进到类似事业单位这样的体制内。

少数个别因为年轻懵懂进去了,一段时间后,不必鼓励,他们便会收拾收拾早早离开,绝不留下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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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鼓励创业的最佳方式不是减少降低风险,而是提高创业者的社会地位。

创业永远需要鼓励,也值得鼓励,只是鼓励的方式很有讲究,特别需要与时俱进。

提高创业者的社会地位,因为,他们独自承担风险创造价值,并分享价值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就业,不断科技创新。

创业者当之无愧是和平经济建设时期最可爱的人,最宝贵的资源,最值得尊重的财富创造者。

提高创业者社会地位还有很多值得做的工作,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

除了依法保障创业者个人财富财产安全,还需要引导全社会针对创业者的正确财富观和价值观。

只有当进一步达成社会共识,创业者更加受到尊重,拥有更高社会地位,当下所有的鼓励政策和支持,才可能产生效应并获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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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吉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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