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毕业生创业资助(福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政策)

福建省人社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将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福建毕业生创业资助(福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政策)

  根据通知,项目申报人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同时,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项目申报人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办事大厅”,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包含1.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申报人登录申报平台打印,签名必须手签);2.申报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复印件;3.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4.学历相关材料;5.申报人出资材料;6.创业企业或实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7.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8.《创业项目计划书》。

  4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组织实施资格审核,7月31日前,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评审结果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各设区市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地 区

姓 名

联系电话

福州市

章静芳

0591-83337727

厦门市

闫艺馨

0592-2853249

漳州市

杨 锐

0596-2032911

泉州市

何丽安

0595-28133660

三明市

李 茶

0598-7500207

莆田市

吴凌晋

0594-2200820

南平市

陈 华

0599-8878320

龙岩市

杨锶译

0597-3298291

宁德市

黄 晖

0593-2868196

平潭综合实验区

徐嘉欣

0591-389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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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吉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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